台灣媒體亂象是一場團隊合作

首先要提出一個概念:媒體是商家,新聞是商品,新聞從業者是店員。

有了這個概念,來談談為何媒體喜愛腥羶色的議題,標題下的一個比一個聳動。

商店不做賠錢生意,這道理相信大家都懂,對媒體來說,閱讀率或點擊率越高的新聞,就是越賣的商品,閱讀率和點擊率越低的商品,就會逐漸遭到淘汰,因為閱讀率高低直接影響媒體賣廣告,而媒體利潤絶大部份是建立在賣廣告上。因此當只追求利潤的老闆看到大賣商品,自然會要求店員多賣多推銷,媒體人身為雇員,儘管無奈但只能服從。

再來要提出兩個問題:你是否曾被標題騙進去看文章?和朋友聚會時討論藝人八卦多於社會時事?

如果任一個問題你回答「是」,那麼你已成為製造台灣媒體亂象的團隊之一。其實這完全是市場取向問題,有需求就有供給,當越多民眾點撃藝人打人新聞或是標題聳動的新聞,收視率或閱讀率飆高,等於在告訴媒體大老闆,顧客就是愛這一味,這種新聞才能賺錢。

有人大概會問,難道沒有秉持中立、正派、清廉的媒體或媒體人?

當然有,我在國外工作時,就曾見到這樣一位令我折服的主管。

許多國外媒體有為候選人背書的習慣,藉此吸引競選廣告,候選人也樂於増加曝光度,但媒體無法保證支持的絕對是最優良的候選人,而每年競選時總有候選人打電話來我任職的媒體要求背書,但該主管以一句:媒體是社會公器,不應為私人所用。就拒絕的對方的要求。 這行為看似簡單,但在老闆眼裡,等於把錢往外送,主管也成了黑五類,最後黯然下台,讓人感嘆在現在利益掛帥的媒體中,要堅守新聞中立原則,著實不容易。

美國與其他國家也存在著媒體亂象,包含搶著做新聞而沒有查證、千方百計挖人隱私、同一新聞連做五天等,捕風捉影就能弄成一條新聞,尤其是地方媒體,競爭激烈的令人咋舌。但閱聽大眾發揮輿論力量迫使媒體道歉、認錯的案例時有所聞,例如美國主要電視網之一哥倫比亞廣播公司(CBS),英國每日鏡報(Daily Mirror)等,都曾因錯誤新聞遭各界批評及追查,最後公開道歉,甚至改變報導方向,因此在批評台灣媒體亂象充斥的同時,閱聽人身為媒體衣食父母,也是最重要的一環。

有權選擇自己想看新聞,確實拒看腥羶色新聞,支持優質新聞與節目,督促記者與媒體發揮專業,改變媒體取向,也許有人認為這是高調空談,但沒有需求就沒有供給,我相信閱聽人的實際行動,能夠取回媒體主導權。